陕西日报: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各校中招不得突破计划招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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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18-07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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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8日,记者从西安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会议上获悉,2018年参加西安市中招的考生为7.7万人。为确保顺利完成高中阶段录取工作,西安市将全面落实阳光招生,严格执行招生政策。
西安市教育局要求,各区县、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划定区域进行招生,全市中招录取城六区为一个招生单元,五区二县各自为一个招生单元。城六区学校原则上不得录取五区二县学生,学校跨区域招生必须有区县教育局出具的同意流出证明。五区二县学校不得录取城六区538分以下学生。西安市教育局将不给各类违规招生学生建档。
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,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招生。对违反规定突破计划的招生行为,西安市教育局一律不予审批;对造成既定事实、产生不稳定问题的,调查核实后对学校主要责任人追责。跨区域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招生计划、招生区域、招生条件和录取办法组织招生,不得擅自组织招生考试,要严格按照中考成绩进行招生登记;未经审批,学校自行录取的学生一律无效;要加强学籍精细化管理,严禁出现空挂学籍。
据了解,西安市职业高中录取实行“四不限”和“两自愿”原则招生(即不限年龄、不限地域、不限应届生、不限学制以及考生自愿选择学校、自愿选择专业)。各区县要加强对初中毕业生的分流和引导,把初中毕业生升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纳入中考升学率。
西安市教育局要求,所有招生学校不得进行虚假招生宣传,不得以“重点班”“火箭班”等名义招生,不得对考生进行任何招录承诺,不得以任何方式与考生及其家长签订录取协议、录取意向书等,严禁违规收取任何费用私下圈定学生。民办培训机构要规范名称用语,严格按照所审批办学层次、办学范围开展招生,不得随意编造学校信息进行虚假宣传。